宁国土调查〔2008〕 12号
关于启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归属代码的通知
各区、县土地调查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为了配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市土地调查办组织各区、县土地调查办,在原土地归属代码编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了整理,现将整理后的《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归属代码表》下发给你们,望在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准确使用。
特此通知。
附:《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归属代码表》(另行下发)
第二次南京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