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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土资源部《全国主汛期与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6月上旬,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切实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一、6月1日至9月底,是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各分(县)局,要按照有关要求,进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状态。
二、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台帐,做好记录。相关工作人员要24小时手机开通,确保市局、分(县)局和国土所联系畅通。
三、严格执行巡查检查制度,近期各分(县)局要组织一次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掌握隐患点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进一步了解隐患点监测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险情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国土所位于防灾第一线,一定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侦察兵的作用,认真巡查险情灾情,并做好汛期巡查检查记录,每月底前上报市局和分(县)局备案。在强降雨期间,各分(县)局和国土所要加强巡查检查工作力度,增加巡查检查频率,并在每日下午5时前,各分(县)局向市局报告本地区防灾情况,无事报平安、有事报情况。
四、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现险情灾情,各分(县)局要按照灾情速报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要将防灾工作责任明白卡和防灾避险卡及时发放到防灾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以及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落实防灾责任制,构建群测群防网络,并做好跟踪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责任落实、监测到位。
六、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分(县)局要按照《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要帮助指导当地政府和责任单位,对危险性和危害性大的灾害点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组织领导机构,预定报警信号、疏散路线、避灾地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坚决克服厌烦情绪和麻痹侥幸心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繁,切实把各项防灾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汛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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