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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抵押双方填写抵押申请表,由土地登记者提交土地使用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书。 2、实地勘查,由登记人员和评估人员到实地核实土地证与实地四至界限、面积、用途,扣除不能作土地抵 押的土地面积,并绘出宗地图。 3、土地评估,估价人员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运用两种以上估价方法,测算出总地地价,由市土地局确认。 4、签订合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由土地使用者与本局签订出让合同,确认补交出让金数额后,方可办理抵押。 5、注册登记,由本局注册抵押登记。 6、核发证书或他项权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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