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协助市局组织辖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二、
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调整、管理工作,组织拟制并落实耕地保护措施;
三、
负责征地工作,组织征地有关协议签署,并监督检查征地补偿费用和安
置方案的落实;
四、
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报批手续,并对供地后是情况跟踪
检查;
五、
负责办理房产交易和企业改制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六、
负责相关业务规费征收的登记、核算工作;
七、
负责征地、供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协助做好土地信
访工作;
八、
负责相关业务的计划、总结、统计工作;
九、
负责指导国土资源所开展业务工作;
十、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