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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负责集体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和地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
负责个人与单位、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协助市局开
展单位与单位及重大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三、
负责土地信访工作,做好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按时办结
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四、
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督促,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
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五、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
六、
负责土地年租金的收缴和相关业务规费征收的登记、核算工作;
七、
负责相关业务的计划、总结、统计等工作;
八、
指导国土资源所开展业务工作;
九、
协助市局做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及相关地籍调查工作;
十、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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