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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南京市目前已发现的矿产资源共有( )种。
A、38 B、58 C、98 D、128
2、截至2006年年底,南京市共有矿山企业()家
A、124 B、224 C、324 D、1000
3、南京市从( )年开始敲响全市采矿权拍卖的第一槌。
A、2002 B、2004 C、2005 D、2006
4、我国宪法和矿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 )所有。
A、国家 B、集体 C、个人 D、国家与集体
5、我国目前有( )以上的能源、( )以上的工业原料来自于矿产资源。
A、90%,80% B、70%,60% C、50% ,50% D、99%,99%
6、《南京市区(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中明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第一责任人是以下哪个( )。
A、区(县)党委书记 B、区(县)长
C、国土资源局局长 D、农林局局长
7、2006年南京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际完成新增耕地( )亩。
A、10000亩 B、12000亩
C、15705亩 D、1874亩
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耕地( )
A、高速公路 B、熟地
C、轮歇地 D、草田轮作地
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范围( )
A、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C、蔬菜生产基地;
D、城市建成区。
10、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本农田“五不准”内容( )
A、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B、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C、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高效示范农业基地;
D、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11、地球上适宜人类利用的土地约占地球表面积的( )。
A、4% B、14% C、24% D、34%
12、划拨土地出租需交纳( )。
A、土地出让金 B、土地收益金 C、土地年租金 D、土地增值税
13、以下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可由国家无偿收回。( )
A、土地消失 B、土地使用者未集约利用土地 C、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D、土地使用者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14、以下哪种用途的土地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
A、普通商品住宅 B、工业用地 C、幼儿园 D、休闲度假中心
15、以下哪种用途的土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
A、城市道路 B、大型国有企业厂区 C、私营牙科诊所 D、新华书店
二、多项选择题:
1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 )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A 山体崩塌、滑坡; B 泥石流、地面塌陷;
C 地震; D 地裂缝、地面沉降。
17、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 )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A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 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C 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D 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8、关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缴存方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以下(包括3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
B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以上的,首次应当缴存保证金总额的50%,余额可分年度平均缴存。
C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以上的,在首付款后的分摊余额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前1年全部缴清。
D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以下(包括2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
19、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区有下列哪些级?( )
A 国家级; B 省级; C 市级; D 县级。
20、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即“三同时”制度。“三同时”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 )应当与主体工程的相应阶段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 规划 B 设计 C 施工 D 验收
三、判断题
21、矿产资源只包括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两类。 ( )
22、我国宪法和矿法规定,地表和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 )
23、目前南京市共有禁止开山采石区6个,总面积达3290.67平方公里;限制开山采石区2个,总面积达80.59平方公里;高速公路禁采带4条,总长度达133公里。
( )
24、采矿权人无需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可以以承包等方式自行转让采矿权。
( )
25、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只需提交已采出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无需提交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 ( )
2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
27、市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行监督。 ( )
2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 )
29、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范围和界限由批准建立该保护区的上级人民政府确定、埋设固定标志并发布公告。 ( )
30、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
31、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可以安排新建非农建设项目。 ( )
32、农林部门负责做好基本农田的质量监测,定期提供监测报告。( )
33、耕地占补平衡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规定。( )
34、在农用地转用审批中,补充耕地方案可以“先占后补”。( )
35、土地征收不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 ( )
36、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随之转让。( )
37、居住用地出让年限可以为50年。( )
38、企业只要取得土地使用证,就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
39、国有企业使用土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 )
40、长期闲置的土地,国家可以依法无偿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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