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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政策和措施
发布时间:2006-06-1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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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行政手段保证规划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规划纳人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到乡镇;建立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等。
  2.依法公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经批准后,将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土地利用区与土地规划用途、批准机关与日期等规划内容向全社会公告,让全社会都了解规划,自觉执行规划,并共同监督规划的实施。
  3.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实施规划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对违反规划的土地利用行为进行查处。
  4.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编制实施规划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通过计划控制来分步实施规划。有计划地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有计划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5.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过编制规划划分土地利用区,规定各土地利用区的土地主导用途,制订详细的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并公告规划要求和土地使用条件,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变更。
  6.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和农用地转用许可制度。任何非农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时,都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方可批准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手续。
  二、依靠经济手段保证规划实施
  1.严格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任何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均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复垦或者缴纳土地复垦费。
  2.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土地市场体系。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中的土地供应总量,放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并逐步推行全面的土地有偿使用。通过土地有偿使用来促使用地单位节约用地,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乱建立土地开发整埋专项资金。各类可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应按政策规定到位,建立起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主要用于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确保农用地总量不减少。并组建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公司,专项承担土地开发整埋任务。
  4.运用价格、税收、投资和信贷等经济杠杆,来调节土地利用关系,约束土地利用行为,促进土地资产的流转,使土地在重新配置中得到最佳利用。
  三、用技术手段管理和实施规划
  1.建立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建立一个能对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生态环境、利用现状、动态变化进行科学描述,在三维空间内对土地资源信息进行定性、定量、定时分析,具有快速编制规划、查询规划数据的和图形、监测规划实施情况以及对规划目标进行预警等多功能的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向有关部门提供土地资源的基础信息和规划信息服务,并能对规划执行纤.情况进行系统反馈,修订和调整规划。
  2.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利用航天遥感技术和每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地籍调查等成果,并借助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将土地利用状况与规划目标作对比,分析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进度,为土地利用的及时反馈创造条件,使规划经过必乙要的调整、修改而更切实际。
  四、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实施规划
  建立有关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自然保护区规划管埋等的法律或地方法规,与《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配套,对各种土地利用上的规划建立法律约束,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管理和实施规划提供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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