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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依据
发布时间:2006-06-1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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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编制和修订以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从我市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衔接好相关规划;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规划修编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共申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3.《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苏发[1997]81号);
  4.《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政发[1997]121号);
  5.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
  6.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7.《关于分解下达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项控制指标的通知》(苏计经国发[98]56号文);
  8.《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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