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历时近一年时间,整个工作过程可主要分成四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1.组织准备 1997年12月初,我市成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盛金隆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安开根、张大强副秘书长、市国土局翁扬正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包括十个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修编的日常工作,并聘请部分专家、教授成立技术指导小组。97年12月27日召开了由市政府和各部、 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等媒介作广泛宣传。98年元月初全市举办培训班,对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分解指标 98年1月20日,省里将三项控制指标正式下达各市,我市考虑实际用地需求,向省里反馈意见。3月初,省国土局、计经委对我市追加了部分指标。3月12日,市政府以宁政办发(98)28号文,将三项控制指标分解到十区五县,4月9日又将市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进行了区域分解。 3.资料收集整理 97年底拟定了全市规划修编的工作方案,并对全市各区县建设用地需求和后备资源开发能力进行了摸底调查。98年2月至5月,完成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主要收集我市自然资源、人口、土地、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农业普查及相关部门规划等资料。 (二)确定规划目标阶段 98年6月,在资料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归纳我市土地利用特点和各种土地利用问题,根据规划期内的可能性,提出需规划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然后依据控制指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土地供给能力和需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综合确定在耕地保护、用地配置、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规划目标。 (三)确定规划方案阶段 6-7月,预测农林业、交通、水利、城建、工矿、能源等部门的用地需求,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和土地供给能力,在以供定需的原则下,进行初步的用地平衡,确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供选方案,并进行第一轮专家咨询论证。 (四)规划协调衔接阶段 初步方案确定后,需做大量的协调衔接工作。从8月初至9月底,首先是向省、市计委、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就重点项目安排征询意见,在此基础上完成与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然后将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全部收集上来,一方面检查区县指标落实情况,对规划文本、图件进行预审,另一方面完成与区县规划的衔接工作,并将部分数据汇总在市级规划中。 (五)规划论证阶段 10月初,组织了第二轮专家咨询论证,省国土局规划处、市国土局全部局长和各处室的同志参加了论证会,对规划成果迸一步修改完善。并将讨论稿发给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审阅修改。11月13日,召开了南京市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规划审议会议,各成员单位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一些与各部门相关的很好的修改意见,并形成了审议意见。 (六)规划评审与报批阶段 12月初,江苏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对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审,一致认为合格。12月9日壬宏民市长主持市长办公会,听取规划修编情况汇报后,决定对部分建设用地布局作调整后,正式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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