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业用地的优先安排 1.优先保证粮棉油、蔬菜等农业生产的需要,安排310366.74公顷耕地用于种植业和蔬菜生产,并安排600多公顷耕地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退耕还园,1186公顷耕地退耕还林还湖,保护生态环境。 2.保证园业生产用地16859.21公顷,园地增加6000多公顷。 3.保证林业生产用地63093.34公顷,林地增加2100多公顷。 4.保证牧业生产用地1507.05公顷。 5.稳定渔业养殖用地面积33000公顷,争取发展到3.6万公顷。将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紧密结合。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亩吨粮田,提高单产为重点,充分挖掘现有农业资源的增产潜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治水为中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2010年力争改造中低产田6万余公顷,建设吨粮田3万公顷,新增旱涝保收田1.2万公顷。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田块规划和调整集中、土壤结构改良等工程技术措施,增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有效利用面积,提高土地生产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全市农地整理面积71000多公顷,新增耕地2767.4公顷。 (二)与城市规划的衔接 确保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规划主城区用地,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上有一定的倾斜,六城区预留占用耕地指标1333公顷,栖霞、雨花两郊E重点保证主城内乡镇的用地指标安排,分别安排了200、320公顷的耕地指标,绕城公路内用地基本满足;主城内不再划定基本农田和蔬菜基地。现有城市用地126平方公里。人均用地70平方米 (加现有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的城市用地规模为141平方公里,人均用地78平方米)。规划2010年主城人口220万人,主城区面积243平方公里,用地总规模为195平方公里,人均89平方米,用地规模扩展6895公顷,用地增幅19平方米/人。新增建设用地271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854公顷。这样安排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主城规划是基本衔接的。 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上,同时要求各区县重点保证10个外围城镇以及县城和建制镇的建设。规划城镇人口140万人,小城镇数量发展到87个。规划期末小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5.3平方公里,人均90平方米,占用耕地2005公顷。含工矿、开发区、特殊用地的用地总规模为240平方公里。 我们要求各区县在测算城镇用地需求和确定城镇布局时,尽可能与城镇规划一致,如果指标不能满足,就将部分用地需求作为远景安排,并在图上用虚线标出控制范围,不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但也有许多地方城镇规划确定的规模太大,有些明显不合理,应进行修正。 (三)与村镇规划的衔接 村镇建设一方面需占用不少耕地,另一方面可腾出大量土地。我们要求集镇和村庄建设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在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安排上只给1000公顷左右的启动指标,其他指标应通过中心村建设与开发复垦挂钩的政策来解决。这就要求新建住房应问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并加大零星农民住房的撤并力度,加快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引导农民间村镇规划区搬迁。规划期末,农村人口为248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由495口平方公里降至345.6平方公里,人均用地由190平方米减至140平方米。这个人均用地标准是按建设部制定的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中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确定的,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大于150平方米的,应减至150平方米以内。 (四)与交通、水利用地规划的衔接 与交通部门的2010年交通规划是基本衔接的。规划期内全市交通建设用地3280公顷,占用耕地1771公顷。市以上重点交通项目用地1770.8公顷,占用耕地1178.3公顷。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有宁杭高速公路、常溧高速公路、长江二桥、宁杭铁路、宁启铁路、京沪高速铁路等项目;市重点项目有宁高公路(洪双段、双淳段)、浦乌路改建、宁六路拓宽、宁马路二期、双望线改建、绕城公路扩建、长江三桥、江心洲大桥、浦珠路改造、疏港公路、龙潭港一期、宁六路新线、日月潭路、泰浦路等项目。 未能安排占用耕地指标的重点交通、工矿项目用地需求懈决办法为:(1)部分项目暂作控制,主要有宁芜铁路、沿江公路(江南、江北段),在规划图上用虚线标出用地控制范围,不划定基本农田,为以后的规划调整提供方便;(2)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省以上政府的项目批准文件适当修改规划;(3)部分已立项的国家重点项目,视项目实施进度,实行指标调剂使用,近、远期兼顾。全市大型水利建设项目均已安排。规划期内全市水利建设用地2300公顷,占用耕地1684公顷。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主要有长江干流防洪堤建设、滁河整治、秦淮河整治、青弋江、水阳江整治。全市农田水利建设用地需求较大,末单独安排指标,主要在农田整理中消化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治理水土流失和建立防洪、排洪体系也进行安排。一是将万余苗高坡耕地有计划的退耕;二是在低山丘陵地区,通过植树造林、蓄水保土、调整结构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措施,使85%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基本治埋;三是本着兴利除害的方针对长江、滁河、秦淮河等江河进行治理,同时建立健全丘陵山区的蓄水灌水体系,完善配套设施,提高丘陵山区的 抗旱能力,江河两侧划定防洪安全区;四是加强对滩涂的保护、管理和适度开发,将原计划开发滩涂2000公顷调整为9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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