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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06-1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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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纠风办的统一工作部署,2005年在我市工商、通信等7个部门和行业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组织对市公安、国土、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18个部门和10个行业进行连续三年的政风行风测评。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廉洁、高效、优质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迎接市纠风办测评和检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稳定”工作职能,发扬求真务实精神,通过接受社会和行风评议代表的民主测评,不断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2、坚持以让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履责,公正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使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取信于民,受惠于民。

3、把改进政风行风纳入贯彻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局反腐保廉体系实施意见的总体步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市局、分局(县局)、土管所上下联动,全系统迎接评议、积极整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迎接政风行风评议,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局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市局纪检监察室和局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共同组织,办公地点设在纪检监察室。各参评单位办公室、监察室和党支部(机关党委)具体实施,做到建立工作班子,明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三、评议和测评对象

1、根据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市国土资源局是2005—2007年18个政风行风测评对象之一,在此三年内,将接受一次全市公开评议。

2、市国土资源系统测评对象为:市局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土管所。

四、政风行风建设及评议内容

市纠风办对参评部门和行业有统一要求,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有六项,是我局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行政机关六项基本内容:

1、履行职责

一是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部门(系统)的职责,不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是属于本部门(系统)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处理、监管、查处及时、有力、到位。

三是职责有交叉的,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2、执法公正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持执法的严肃性、统一性,不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是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3、政务公开

一是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报刊、政府网站以及《服务指南》、“多媒体电脑查询”、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张贴等形式,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

二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

四是公开本部门(系统)的投诉、监督电话,并设有专门接待部门。

4、办事效率

一是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证、照和其他有关事项,积极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网上服务办事。

5、服务态度

一是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的服务规范,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是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三是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四是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6、清正廉洁

一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必须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的收费票据。

二是不利用部门权力强行指定工程施工单位、指定购买某种商品、要求接受某种服务和强行征订报刊。

三是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

四是不将应由本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到被管理单位报销。

五是不以纪念、庆典活动等名义拉赞助、搞摊派,从中捞取好处。

五、迎接评议的方法

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迎接评议采取内部自查自纠和外部评议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根据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市局向社会作出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

2、应市纠风办要求,70名行评代表将分成若干小组,通过暗访窗口、信访调查、电话查访、座谈了解等方式深入了解被评议部门政风行风的实际情况。

3、及时将市纠风办关于开展行风评议的通知、要求和市局制定的相关措施进行布置、传达,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熟悉、了解民主评议的“六项基本内容”。

4、各部门要根据行风评议的要求进行自查,找出存在不足,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进政风行风。窗口单位要按照市局对外的公开承诺,完善软硬件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5、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不间断的自查和互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市行评办的检查和市局自查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1、国土资源系统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2、关于2005年在南京市工商局等七个部门和行业中开展民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宁纠办发(2005)1号]

 

 

国 土 资 源 系 统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

二、实行政务公开,公布国土资源执法依据、程序、权限,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对象和监督电话。公告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交易信息。

三、市区范围内的个人商品房、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申领土地使用权证,凡手续齐备,当场受理,立等取证。

四、在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程序,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五、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及工作人员“五条禁令”,竭诚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服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信访举报电话:83198560

行风监督电话:8361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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