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来,我局在落实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中,着重抓好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取得较好成绩,有效促进了国土系统的全面建设。为进一步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我们收集疏理了近几年来市局制定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制度,并汇编成刊,供大家更好地学习和掌握。今后我们还将及时做好补充和完善工作,让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成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和相互监督的学习教材和行为规范,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 录
1、《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宁国土资党组[2003]1号(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4)
2、《关于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
宁国土资党组[2004]1 (二○○四年二月七日)…………………….(7)
3、《关于行政诉讼、复议、抗诉等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4]6号 (二○○四年一月六日).....………..(8)
4、《关于贯彻〈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宁国土资[2004]510号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9)
5、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督查督办工作规范
宁国土资[2005]134号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11)
6、《关于启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电子政务统一办公平台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5]517号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 …..(13)
7、《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宁国土资党组[2005]14号(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15)
8、《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5] 141号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21)
9、《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宁国土资[2005] 333号 (二○○五年八月二日).......………….(24)
10、《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首问(接待)负责暂行规定〉等制度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5] 417号 (二〇〇五年九月五日)………………….(28)
11、《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信访件办理制度》
宁国土资[2005]416号 (二〇〇五年九月五日)…………………..(36)
1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宁国土资[2006] 99号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38)
1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宁国土资[2006] 100号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44)
14、《关于建立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案调处会审制度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6] 105号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50)
15、《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办理暂行规定》
宁国土资[2006]355号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52)
16、南京市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宁国土资[2006]423号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54)
17、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施方案
宁国土资[2006] 425号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57)
18、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周三信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6] 463号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62)
19、政策法规咨询台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宁国土资[2006] 466号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63)
2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系统财务管理规定》
宁国土资[2006] 561号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七)……………….(64)
21、《关于建立土地出让合同违约责任认定集体会审制度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7]8号 (二〇〇七年一月五日)………………..(71)
22、《关于严格“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政务系统平台”管理的若干意见》
宁国土资[2007]109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72)
23、《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分(县)局年度考评办法》
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分(县)局年度考核内容》(宁国土资[2006]158号)有关条款修改意见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7]120号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74)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宁国土资党组[2003] 1号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组民主议事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相关的党内法规,参照《中共南京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制订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所赋予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在重大事项决策中注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进行科学决策。
4、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履行好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
5、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是需要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6、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讨论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计划,提出完成重大任务的要求和措施。
3、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研究决定干部考核、选拔、任免、奖惩等事项。
4、研究决定局系统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对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查处问题。
5、讨论研究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决定经费使用管理的重要事项。
6、讨论审议向上呈报的重要请示、年度工作报告、党组成员代表党组所作的重要讲话。
7、讨论决定应由党组研究决策的其他事项。
三、党组会议相关制度
1、党组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3、提交党组会研究的议题由书记审定,相关文件和材料由有关部门准备。党组会按提交的议题讨论研究,不搞临时动议。
4、党组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规定。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评议与考察情况。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与会人员不准泄露党组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5、党组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进行票决,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如果意见分歧较大,持有不同意见的双方人数接近,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因故缺席的党组成员,可由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就拟提交党组会的议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6、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党组每年召开1至2次民主生活会。
四、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1、党组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不同的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执行,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2、在党组决议、决定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而且赞成复议的党组成员过半数,可以进行复议,但在没有形成新的决定之前,仍要按原决定执行。
3、党组成员和职能处(室)应及时汇报贯彻落实党组决议情况,全面准确地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
4、对贯彻执行党组决策不力,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将视情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中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
宁国土资党组[2004] 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国土资源(房地产)局:
为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近日向社会公布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局党组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并做到“三严,三个表率”:各单位要从严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职能部门要严肃督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为下属干部做表率,党员要为群众做表率,机关要为下属单位做表率,以确保我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附: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
中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二○○四年二月七日
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一、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
二、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
三、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
四、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
五、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费用。
关于行政诉讼、复议、抗诉等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4] 6号
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为规范行政诉讼、复议、抗诉等案件的办理,明确职责,以增强各处室、分局、单位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现就行政诉讼、复议、抗诉等案件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行政诉讼、复议、抗诉办理实行部门主办原则。由诉讼、复议、抗诉事项主管处室、分局、直属单位为主要办理部门,负责到司法机关领取有关法律文书、调查案件事实、提供案件材料、草拟答辩状等文书,然后向政策法规处移送卷宗和材料。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诉讼、复议、抗诉法律问题的处理,根据主办部门提供的案件事实材料修改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三、主管部门应指派业务熟悉的同志协同政策法规处人员出庭应诉。
四、主管部门和政策法规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抗诉等案件,对因办理过程中的延误等违法行为而导致败诉等不利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诉讼、复议、抗诉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国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主办部门要认真总结,高度重视,及时予以纠正。对于因国土管理人员履行公务中的过错导致败诉等不利后果的,由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一月六日
关于贯彻《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
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宁国土资[2004] 510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廉政勤政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范》)。现就我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规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范围为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承担行政机关公务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受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延伸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二、认真学习《规范》
《规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局系统各单位从事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组织全体公务员、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范》,理解把握《规范》,切实把《规范》的学习贯彻作为提高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创建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各机关、各单位和全体公务员、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形成公正廉洁的作风,建立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软环境的不断优化。
三、加强效能建设
在贯彻实施《规范》过程中,国土资源系统各级机关和有关单位要根据《规范》中明确的“应当鼓励的行为”、“应当履行的行为”和“不得有的行为”等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明确的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在公务员和全体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效能建设活动,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机关工作,确定工作标准,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和巩固效能建设成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并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尤其是直接面对基层、工企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窗口”服务部门,要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窗口”办公制度和“一站式”的服务流程,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贯彻落实《规范》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机关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能,促进单位和部门的勤政廉政建设。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责,切实抓好《规范》的传达教育和落实执行,针对本单位、本部门行政执法、处理行政事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接待来访群众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制约制度。凡出现违反《规范》要求被上级监督部门认定为有效投诉的,按照《规范》第十一条规定,除对有关当事人追究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落实《规范》工作小组,局监察室负责具体受理群众对市局系统的效能投诉工作,监察室、人事处会同各直属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对投诉进行认定和处理,每季度通报投诉情况及认定和处理结果,结合年终考核,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规范》工作情况一并进行考核。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九月十三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督查督办工作规范
宁国土资[2005] 134号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督查督办主要是协助局领导检查各项政策措施、决议等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查处解决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等上级机关来文、来电需办理的事项;
(二)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全系统和局机关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
(四)有关部门会文的办理;
(五)下级机关请示的回复;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七)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各种媒体反映的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门解决的重要问题;
(八)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九)其它。
二、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督查督办工作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局按分工承办,并按时限要求及时作出报告,其中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督查督办。
(一)对上级机关各种文件、电报、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的落实办理需报告反馈办理情况的,应在收文之日起和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需要调查论证的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说明情况,同时认真组织调查论证,上报结果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
(二)全系统和局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有关部门会文,由办公室批办,主办处室自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综合会办处室的意见后,送回办公室报局长审批,并遵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
(四)下级机关的请示,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要在收到之日后,协办件1个月内办复,主办件2个月内办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收到之日3天内送回法规处,由法规处在3天内对交办单位说明情况,商定承办单位。
(六)对各类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由执法处统一组织协调,按业务分工归口各有关处室办理,涉及几个处室的问题,由执法处指定的处室牵头办理,一般应在两周内结案。
对以上事项的办理时限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三、督查督办工作方法
对需办理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一)登记督查督办事项的内容、签收日期、反馈时间、领导签批日期等。
(二)对到期未反馈的督查督办事项应予催办,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对紧急、重大以及久拖未决的督查督办事项,应列为督查督办的重点。
(四)督查结果定期公布,并列为当年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对应办事项的办理不认真,以至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三条处理。
关于启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
电子政务统一办公平台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5] 517号
各分局、各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局政务外网平台已于2005年6月调试开通。该平台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办公自动化及电子政务的基础平台,对于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职能和作风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自2005年12月1日起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外网将正式投入运行。现就启用实施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首批网上办公业务
2005年12月1日,市局将通过平台开始启用以下6项电子办公业务:(1)发文。首批电子发文包括非涉密的宁国土资发等,成文后即向各单位传送电子文本,纸质文本每月集中发送一次。今后将不断增加电子文种,减少纸质文本。(2)会议通知。市局、市局办公室会议等通知均从网上传送,纸质通知不再发送。(3)政务信息。信息上报全部电子化,市局办公室编发的《南京国土资源信息》等信息以电子版发送,纸质版保留一段时间后取消。各单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的总结、情况汇报、工作简报、工作动态、新闻稿等,均改为电子文本,从网上传送市局办公室。(4)局长信箱办理。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要求,办公平台与市局外网网站实行信息统一切换。(5)文件传送。各单位需要向市局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传送的文件通过该平台发送。(6)公文库。市局办公室历史公文电子化已基本完成,将有条件地开放查询。各分(县)局的历史文件也将纳入市局公文库,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二、准备工作步骤
按照2005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平台的要求,请各分(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按以下步骤抓紧做好准备工作:(1)11月20日前各单位做好网络接入工作,市局办公室将会同信息中心进行检查;(2)11月下旬,市局办公室分批组织操作人员培训,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局办公室;(3)12月1日投入试运行。
三、配置和网络连接
请各单位确保1台专用计算机接入平台,24小时在线。计算机应优质可靠,并配置windows2000及以上操作系统、office2000以上办公软件。已建成局域网(内外网隔离)及内部办公系统的单位,经市局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验收合格后,根据平台提供的数据接口与本单位内部办公系统相连;尚未建成局域网或内部办公系统的单位,请将方案报市局办公室批准后抓紧时间实施。
四、组织领导
启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电子政务统一办公平台,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请各分(县)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市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抓紧时间成立并上报市局,分管领导要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作为具体责任部门,要明确办公室主任(综合科科长)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联网办公的要求,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网络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网上办公业务的具体操作、承办人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准备任务。
办公平台的具休启用实施工作和相关事项,请与市局办公室联系。协调事项:杨闳炜,电话83214131,传真57715154;技术事项:刘信陶,电话83198726、项辉,电话83198605,传真83605108。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系统
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宁国土资党组[2005] 14号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深入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对最大限度遏制腐败,为国土资源系统切实担负起“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艰巨任务提供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意义重大。各县局、各分局、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惩防体系建设目标和工作要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系统
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宁委发[2004]19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现就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国土资源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目标责任体制,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1、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反腐倡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惩防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制约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国土资源系统切实担负起“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艰巨任务提供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2、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目标任务:建立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更加完备,权力制衡机制高效运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明显提高,腐败现象得到最大限度遏制,部门和行业作风根本好转。
3、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领导体制和协作机制。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设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局机关综合部门、各分局、县局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暨局防治腐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室兼,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副主任。加强与住在区县检察院反贪局的联系,建立与信访局、投诉中心和新闻媒体互通的廉政信息通告网络,延伸预防工作网络。
4、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网络。在各分局、县局党组(党工委)和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建立或指定责任部门承担纪检监察工作,明确兼职或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建立有各分局、县局兼职(专职)纪检监察员、各直属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形成反腐败的工作网络。
二、构建教育防范体系,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思想疏导机制
5、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各类培训教学计划,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和政策法规等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小组,加大宣传教育投入,形成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实行新录用工作人员、拟任用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继续抓好对违纪违法人员、违纪苗头人员的诫勉、警示和回访教育。
6、创新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开辟网络教育新途径,在国土局域网上定期发布党风廉政理论宣传文章,宣讲党政纪律条规,交流反腐倡廉信息动态。充分利用两个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和现身说法教育;定期评选和表彰和及时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开展示范引路教育;坚持违法违纪案件点评警示教育。
7、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定期举办陶冶情操的专题讲座,运用“即时通”发布党风廉政公益短信,征集反腐倡廉警言警句,印发廉政宣传品,观看典型事迹专题教育片,用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构建制度约束体系,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权利制衡机制
8、建立领导科学决策机制。健全领导议事规则,推行队伍变革、资金调动和工程建设立项等重大工作决策,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前,必须事先组织评估论证。实行决策公示制,扩大基层干部职工参与的透明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9、加强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科目,严格界定各种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止铺张浪费。继续全面推行财务集中管理制度,委派会计定期进行岗位交流轮换。
10、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考核、考察和选拔程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制度。建立任用干部票决制和领导干部任期制,对处、科级领导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完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11、改革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监督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六公开”制度,压减个人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12、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权利制衡。进一步全面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公开招标、拍卖,规范国土资源市场运作机制和秩序,大力推进土地复垦整理、尾矿地质环境治理和国有土地出让地价评估等招标采购,运用市场调节的手段进行国土资源合理配置,逐步限制行政的干预和权力影响。积极推进阳光行政,推行受理、审核、领导审批三分离;全面落实执法回避、双人办案、集体会审制度;完善热点岗位交流制度;对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群众投诉举报的干部职工实行岗位限制。
四、构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跟踪访察机制
13、推进党内监督程序化。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报告内容和登记事项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机关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和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报告本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4、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抓好负有经济责任的直属单位和县局“一把手”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期每三年审计一次,“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联审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挂钩。
15、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市局纪检监察室、各分局、县局纪检监察室、各直属单位党的支部纪检委员为主的监督反馈网络,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采取跟踪督办、信息反馈、季度通报和联席会议等形式,严格落实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定期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接受内外群众质询。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监督员制度。
16、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加强对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积极探索开展效能监察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五、构建信息反馈体系,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预警机制
17、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借助机关作风评议等全社会活动,采取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我市国土资源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勤政廉政考核评价制度,对评议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诫勉教育,督促其找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8、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定期进行分析整理,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推选信访通知书制度,做好初信、初访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加强对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等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加大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19、加强案件分析。对典型个案、类案进行剖析,查找主客观原因和深层次问题,帮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
六、构建惩诫处罚体系,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执纪查办机制
20、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压案不办,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的,从严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责任。
21、突出查办案件重点。继续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干部职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玩忽职守、执法不严、执法不作为和滥用职权“乱作为”的案件。对所有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综合管理,对涉及科所队以上领导干部和对 “吃拿卡要”等方面的案件线索,一查到底。
22、严格公正执法执纪。坚持重证据、重事实,正确把握和执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政策,对严重违法违纪又拒不悔改、对抗调查的,从重处理;对虽有错误但能主动讲清问题并配合组织调查的,从轻处理;对一般性错误的,给予批评、教育、帮助。严格执行党纪处分决定,及时变更纪律处分涉及职级、工资等情况,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七、构建激励保障体系,建立预防为主和惩治腐败的助廉促廉工作机制
23、建立廉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巡查访察、民主评议、住房举报等方面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
24、建立廉洁从政激励机制。注意发现和总结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先进事迹,及时宣传。定期开展勤政廉政、廉洁奉公的好班子、好干部等评选活动,在队伍中树立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把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自律严格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干部工作岗位。建立廉政保证公积金制度,实行经济激励政策,严格管理,科学运作,形成激励和约束的长期效应。
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宁国土资[2005] 141号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传达学习。
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主动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措施,请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落实。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试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