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玄武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凡是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07年3月9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肖锋
联系电话:83198416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