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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07)001号
发布时间:2007-11-2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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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第二分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07)001
根据苏发改投资发[2006]916号立项批复及宁规河西用地[2006]00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宁计投资字[2002]420号立项批复及宁规河西用地[2003]000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经苏国土资地函[2003]1579号通知,同意南京市武警江苏省总队机关迁址及河西新城市区四期建设项目征用建邺双闸街道集体土地254.667亩。我局根据被征地村组的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情况,按照市政府宁政发[2004]93号文及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宁价房[2004]61号、被征地农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按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2004]100号、宁国土资[2004]92号文件规定,拟订了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
  被征地村组
被征用土地面积
(亩)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亩)
土地补偿费总额
(万元)
五星村马后一组
11.661
1.8
20.9898
五星村马后二组
243.006
1.8
437.4108
说明
土地补偿费支付和使用,按《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二、青苗补偿
编号
青苗品种
面积(亩)
标准(元/亩)
补偿总额(万元)
五星村
菜地
 
1000/
10.7457万元
精养鱼塘
82.5345
1200/
9.9041万元
果树
1886
100元/棵
18.86万元
合计
补偿金额39.5098万元
说明
青苗补偿费由村委会向所有权人发放。
三、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
1、马后二组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情况
年龄段
人数
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     个人分配额
两项费 用合计
备注
第二年龄段
90
4万元/人
20144元/人
60144元/人
该部分人员由街道组织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选择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档次
第三年龄段
25
4万元/人
20144元/人
60144元/人
第四年龄段
37
3万元/人
20144元/人
50144元/人
马后二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情况
年龄段
人数
生活补助费标准
备注
第一年龄段
24
0.6万元/人
一次性地发给被征地农业人员个人
第二年龄段
3
2万元/人
第三年龄段
/
2万元/人
第四年龄段
/
1.5万元/人
 
2、马后一组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情况
年龄段
人数
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     个人分配额
两项费 用合计
备注
第二年龄段
/
4万元/人
/
/
该部分人员由街道组织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选择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档次
第三年龄段
/
4万元/人
/
/
第四年龄段
5
3万元/人
25200元/人
55200元/人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详见定附着物登记表)
五、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2007  13 日前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局。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第二分局
 
                                                   (盖章)
 
                                                  2007年 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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