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6、宁国土资【2005】2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7、宁政办发[1999]10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物价局、国土管理局〈关于对出租和改变用途的国有划拨土地收取土地年租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宁政办发[2002]145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土地年租金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 办理条件:
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
■ 申请材料
窗口收件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租赁合同(复印件);
3、土地使用者房产证(复印件);
4、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租赁双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相关材料。
注:只需复印件的材料要带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字认可。
■ 格式文书:
划拨土地使用权年租金缴纳合同、划拨土地出租许可证
■ 申请受理机关:分局
■ 责任处室:分局
■ 审批机关:市国土资源局
■ 办理程序
分局收件 ↓
现场核查(3天)
↓
根据标准测算年租金(2天)
↓
分局拟定方案(3天) ↓
处、分局领导审核(4天)
↓ 局领导审批(3天)
↓ 签订土地年租金缴纳合同、发划拨土地出租许可证(3天)
■ 办理时限:18天。
■ 办理证件及有效期限
划拨土地出租许可证,期限一般为1-2年,按证上记载期限为准。
■ 收费环节及项目:
(1)批准后:按年度交纳土地年租金
■ 年检年审:有
■ 办理结果:
(1)同意:签订土地年租金缴纳合同,发划拨土地出租许可证(2)不同意:说明不同意原因,退回案件,不允许出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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