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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开展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07-12-2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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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决定在全国县(市)级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县(市)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也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治本之策。

1225下午,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共同召开“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动员部署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及南京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了江苏分会场的电视电话会。

全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江苏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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