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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被禁房价走势如何?
发布时间:2008-01-10 作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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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被禁对于普通商品房市场是利多。

国务院办公厅1月8日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以此为标志,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大门被彻底关上。在政策层面上,关于小产权房的争议可以告一段落,政府不会放开土地市场化流转的大门,农村土地与商品房用地被隔绝在两个市场中,没有互通款曲的可能。

小产权房是否应该合法化引起过广泛争议,而有关部门内部也不是一开始就认识统一。去年12月13日,有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态认为小产权房尽管违法,但对于符合规划、具有一定规模的小产权房可补办手续转为合法。这一广为传播的消息为土地制度的改革者带来了不到24小时的信心,次日国土资源部迅速澄清,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新闻是虚假报道,并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也禁止主管部门为其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如今《通知》出台,明确对《土地管理法》允许之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做出了三要素规定,必须是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房地产作为投资品种价格节节走高,原因不外乎投资收益远大于成本。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者小产权房,是减少土地与房屋的供应量,有助于增加房屋上升预期。但与此同时,考虑到政府也颁布了增加保障型住房比例,打击囤地等利空政策,从长期来看,两者的影响会互相抵消,房价会随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上涨的比例稳步上涨。

改变上有禁令下不遵从的尴尬局面,关键在于改革目前的土地收益分配形式,使农民的土地收益有所保障。早在2006年7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提高征地成本,征地补偿安置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政府对土地增值部分收缴增价地价,让农民有权按照投资品公平获得收益,分享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而不是按照土地原产的粮食与白菜的价格分享土地收益,才是合理的举措,也是防止小产权房死灰复燃的釜底抽薪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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