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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将赴各地
发布时间:2008-01-30 作者: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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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将赴各地
主要负责培训省级宣讲团,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并配合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日前获悉,全国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央宣讲团工作方案已确定,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主要课程、培训教材、组织机构、工作步骤等内容。中央宣讲团的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培训省级宣讲团,承担部分具体培训宣讲任务,督导各省份活动开展情况,配合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等。10个宣讲分团将分赴各地开展宣讲。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的重大意义,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培训的主要课程包括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正确认识国土资源形势和任务等5门课程。

  中央宣讲团由国土资源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有关人员以及部分国土资源系统基层骨干、有关高校教师等组成,人数为70人左右,共组建10个宣讲分团,每个分团负责3个省份。2月至4月,中央宣讲团培训省级宣讲团。各宣讲分团分赴各省份,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宣讲活动。

  中央宣讲团还将配合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对各省份培训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验收。3月至10月组织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主要督导各省组建省级宣讲团、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基层宣讲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月到10月,全面掌握各省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各地在培训方案编制、教育培训方式创新、提高培训质量方面的好做法并予以推广。10月底前,各省份要完成培训工作;12月底前各省份将培训情况总结报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11月至12月,中央宣讲团配合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组成工作组,对各省份培训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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