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积聚布局,实现农村居住布局从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的转变,从而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坚持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挂钩试点规划编制过程中,科学选择拆旧区并合理确定其规模,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规划的资金成本,保证规划的操作性。二是坚持耕地面积和农民收入“双增加”、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双改善”的原则。针对挂钩试点推进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的过分追求指标的错误倾向,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试点工作的健康推进。三是充分重视安置区的规划。安置区的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城镇村规划做好衔接。同时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配套和生产半径,以便于安置区居民进行生产活动,避免挂钩试点工作破坏农村生产力。
通过上述措施,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2006年4月,江宁区挂钩试点规划获国土资源部批准,并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81公顷。在江宁区挂钩试点工作推进的经验基础之上,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县根据省厅下达的周转指标控制规模,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研究、当地农民意愿征集、权属情况调查等方面工作,完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修订(编制),并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市局陈局长作工作报告

省厅吴震强对我市挂钩试点进行指导并提出进一步要求

专家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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