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栖霞分局针对部分街道、园区和开发区建设用地征而未供、供而不用、供地率低等现象,采取部门催办、监察督办、科室会办等办法,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供地率。截止11月底,2006年的52宗批次项目,完成批后实施47宗,完成率达90.4%;完成供地39宗,完成率达75%。一是进行调查摸底。对全区已征未供建设用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召开项目供地推进会。对部分项目供地缓慢的街道、园区及建设单位进行教育动员,进一步宣传国家的土地法律法规,告知不办理供地手续可能出现的后果。三是明确供地时限,结合园区供地率考核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四是进行现场办公。组织分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到已征地的现场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项目供地中的疑难问题,加快项目和供地速度和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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