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南京市在2006年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土地登记试点基础上,今年起全面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近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臧正金,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2007年将地籍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地籍工作上,开展村庄地籍调查登记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建设用地登记,提高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覆盖率,逐步建立城乡协调的地籍管理体系。接着,南京市地籍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将“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作为2007年第一项重点任务。会议指出:“各分(县)局积极多渠道力争工作经费,将农村地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落实。市局对任务完成好、工作突出的分(县)局予以奖励,确保全市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城乡地籍信息的全覆盖。”会议明确,今年各分(县)局完成辖区宅基地总户数的20%以上的调查任务,符合登记要求的予以登记发证。这标志着南京市60多万农户将领到新版集体土地使用证。
核发新版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利于构建现代土地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有利于更加有效、全面地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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