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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政府江心洲办事处白鹭村村民委员会与南京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出租集体土地案
发布时间:2008-01-2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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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9月,建邺区政府江心洲办事处白鹭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将本村约20亩集体土地出租给南京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金陵凤凰台”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属非法出租集体土地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两单位分别处罚如下:

1责令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办事处白鹭村村民委员会南京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土地违法行为;

2、没收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办事处白鹭村村民委员会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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