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执法监察#^#--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土地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发布时间:2008-01-30 作者: 来源:
【字体: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一、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国土资源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范围》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江苏省土地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江苏省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移送查处暂行办法》

其它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二、办理时限:

1、土地违法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在2个月内查处结束。

2、特殊案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办案时间一个月。

三、流程

【关闭窗口】
 
 
设置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版权所有 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承建 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办公地点: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邮编:210008
本网站由南京世纪恒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共有491890人访问